电气学院学生竞赛预算统计报表为推动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改革,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活动,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学科竞赛的参赛对象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在校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组队。
二、经费使用范围
学科竞赛经费坚持合理使用、统筹兼顾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经费使用范围具体如下:
(1)参赛报名费:每个赛项每位指导教师带队不超过3支队伍(不论排名顺序)。
(2)差旅费:外出参加比赛,每次不超过一名指导教师带队。
(3)材料费:比赛需要的器件费、作品制作费、邮寄费等杂费。
三、经费分配及说明
经费根据学院每年资金动态调配,暂定每支队伍1000元限额。
(1)指导教师全年各类比赛参赛队伍总数大于等于5个时,从第五个队伍开始经费减半。
(2)晋级下一级比赛(省级以上不含省级),指导教师需提前向学院提交参赛申请和经费预算,经学院审批通过后,可追加经费。
(3)参加目录外竞赛,指导教师需提前向学院提交报名申请,经学院审批通过后,经费可按照目录内竞赛标准分配。
四、其他
使用学校资助经费制作的竞赛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作品原则上由学院集中保存和展示。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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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4.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