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
河南工学院校内各类网站是学校信息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与学校主页共同成为学校对外宣传、形象展示、信息交流的主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河南工学院校内网站建设和管理,提高网站建设质量,确保网站健康持续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河南工学院网站是指校内各职能部处、院部(学院、部)、教学科研机构、课题组、教学科研项目、各类专题活动等建设的信息发布网站。所有校内网站应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建设,否则不得冠以“河南工学院”名称,也不得使用学校的校徽、图片等标识。
第二条 校内网站主要提供信息发布功能,各类应用系统应与网站分离。各网站主管部门应保证网站的功能完整、栏目齐全、布局合理、使用方便,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安全,不得设置论坛、留言板等互动栏目。
第三条 校内网站所使用的河南工学院校名、校徽及其他属于学校特有标称、标志、图案、图片等,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标准设计。
第四条 校内网站的建设须按照学校信息化整体要求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学校域名。网站建设前需先通过域名申请完成备案,如实填写网站负责人和网站管理员信息。
第五条 为保证校内网站的安全稳定和统一管理维护,校内网站必须依托学校网站群系统建设和管理,不得使用其他方式建设。
第六条 校内网站如在技术和管理上有特殊需求,不能部署在学校网站群系统中,网站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签署《河南工学院自建网站安全承诺书》,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获得批准后,由主管部门自行建设网站,承担网站的全部安全责任。
第七条 网站负责人及管理员是网站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应切实加强网站的日常管理和运维。各部门CIO负责本部门网站的监督工作,各部门信息员负责协助完成日常监管。校内网站的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更新人员登记信息。
第八条 校内网站不再使用时需及时注销相关域名及服务,不得随意弃管网站。对于无人管理的网站,一切责任由最后登记的网站管理人员承担。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南工学院自建网站安全承诺书
申请部门 |
|
网站名称 |
|
网站域名 |
|
开发厂商 |
|
网站管理员姓名 |
|
手机 |
|
电子邮件 |
|
网站用途 |
|
不使用网站群平台原因 |
|
我部门承诺此网站由我部门自行建设、自行运维,所有网络信息安全责任由我部门完全自行承担。 部门信息化负责人(签字、部门公章): 时 间: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部门公章): 时 间: |
本表一式2份,签字盖章后承诺部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各留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