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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
2025-09-10 17:22     (阅读次数:)

河南工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

河南工学院校内各类网站是学校信息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与学校主页共同成为学校对外宣传、形象展示、信息交流的主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河南工学院校内网站建设和管理,提高网站建设质量,确保网站健康持续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河南工学院网站是指校内各职能部处、院部(学院、部)、教学科研机构、课题组、教学科研项目、各类专题活动等建设的信息发布网站。所有校内网站应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建设,否则不得冠以“河南工学院”名称,也不得使用学校的校徽、图片等标识。

第二条 校内网站主要提供信息发布功能,各类应用系统应与网站分离。各网站主管部门应保证网站的功能完整、栏目齐全、布局合理、使用方便,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安全,不得设置论坛、留言板等互动栏目。

第三条 校内网站所使用的河南工学院校名、校徽及其他属于学校特有标称、标志、图案、图片等,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标准设计。

第四条 校内网站的建设须按照学校信息化整体要求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学校域名。网站建设前需先通过域名申请完成备案,如实填写网站负责人和网站管理员信息。

第五条 为保证校内网站的安全稳定和统一管理维护,校内网站必须依托学校网站群系统建设和管理,不得使用其他方式建设。

第六条 校内网站如在技术和管理上有特殊需求,不能部署在学校网站群系统中,网站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签署《河南工学院自建网站安全承诺书》,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获得批准后,由主管部门自行建设网站,承担网站的全部安全责任。

第七条 网站负责人及管理员是网站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应切实加强网站的日常管理和运维。各部门CIO负责本部门网站的监督工作,各部门信息员负责协助完成日常监管。校内网站的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更新人员登记信息。

第八条 校内网站不再使用时需及时注销相关域名及服务,不得随意弃管网站。对于无人管理的网站,一切责任由最后登记的网站管理人员承担。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南工学院自建网站安全承诺书

申请部门

 

网站名称

 

网站域名

 

开发厂商

 

网站管理员姓名

 

手机

 

电子邮件

 

网站用途

 

不使用网站群平台原因

 

我部门承诺此网站由我部门自行建设、自行运维,所有网络信息安全责任由我部门完全自行承担。

 

部门信息化负责人(签字、部门公章):

  间: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部门公章):

  间:

本表一式2份,签字盖章后承诺部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各留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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